发布时间:2010/4/29 11:50:01 点击:6107
刘凯:男,一九六三年三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枣庄市市中区七届政协常委,山东信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3704199110997347,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律本科学历。一九八五年三月从事律师工作,一九八六年参加第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考取律师资格。一九八八年考取法官资格从事审判工作。后在政府机关专职从事政府法制工作。自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为数十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每年为顾问单位避免和挽回巨大经济损失,受到顾问单位的高度评价,办理了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数起。由于工作出色,先后多次被枣庄市司法局记功嘉奖,并被评为“全国优秀仲裁员”,二00九年十月,被枣庄市委统战部、枣庄市人事局、枣庄市工商业联合会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业务专长:常年法律顾问,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合同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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