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9/26 7:24:24 点击:11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促进古生物化石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制定本条例。第二章 古生物化石发掘
第十条 因科学研究、教学、科学普及或者对古生物化石进行抢救性保护等需要,方可发掘古生物化石。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批准。第三章 古生物化石收藏
第二十条 古生物化石的收藏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四章 古生物化石进出境
第二十六条 未命名的古生物化石不得出境。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上一篇文章: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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