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5/6 20:31:29 点击:3313
承办律师应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关于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遇到的新问题及超出委托范围的工作,应征询委托人的意见。凡是在委托范围内的合法、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并制定办理方案。凡不属于委托范围内的意见或虽属委托范围内意见却需要委托人配合的,应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对于新增加的委托事项,应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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