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5/6 20:32:03 点击:3821
承办律师应当依法代理委托事项,勤勉尽职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确因承办律师的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合法利益未能得到保护且造成经济损失的,本所根据损失情况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后本所对承办律师追究责任。
上一篇文章:信息通报原则下一篇文章:团队协作原则
网站首页|关于信雅|律师风采|服务指南|业务范围|新闻中心|经典案例|在线交流|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