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4/22 20:54:52 点击:727
陈印成律师简介:山东大学法律本科,山东信雅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10年,该律师执业以来在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法理和实践经验。
联系电话:13963206857、18963261036。
盗窃案件“数额特别巨大”与“数额巨大”的认定
山东信雅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印成律师
案情摘要:2015年5月,刘某某从临沂来后在枣庄踩点,先后入室数家盗窃,失主报案丢失财物200余万元,被办案机关形容为入室大盗,影响极大,公安对此以盗窃200余万元的数额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又向法院提起公诉。
承办过程:陈印成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详细阅卷,数次会见了被告人,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本案涉案200余万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有指认销赃现场的店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的情节。如果查实符合立功的律师意见。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后,依法将本案退回公安补偿补充侦查。最终,检察机关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只认定盗窃数额15万余元。
辩护思路:案卷记载被告人带领公安机关指认收脏店铺。同时,该店铺的老板也被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列为被告人。在庭审时,辩护人经过法庭询问被告人和同案犯,确认被告人确实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存在立功情节。同时,辩护人依据《刑法》盗窃罪的量刑规定和山东高院关于量刑意见,结合本案的被告人涉嫌的数额以及量刑情节,向法庭建议量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补充材料后,本案二次开庭。
承办结果:法院认为盗窃罪名成立,法庭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只认定盗窃数额15万余元,并认定被告人有立功情形,符合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认罪态度良好,最终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刘某某对判决结果满意,当庭表示不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案件点评:被告人刘某某,上有老人,下有两个嗷嗷待育的孩子,是一家的顶梁柱,本应凭借自己的身体和智慧,去通过合法途径赚取钱财。由于其犯罪陷入牢狱之灾,对家人的生活以及精神上打击都很大。但是,法院对其从轻处理,希望其早日回到社会,回报社会,照顾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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