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4/24 9:38:32 点击:675
欠钱不还,该不该起诉?
山东信雅律师事务所 陈印成律师
前几天遇到一位老熟人李经理咨询我说,张先生多年前因业务往来累计欠他80万元没还。李经理每年都向张先生进行索要,张先生每次都说还但一直没有还。现在李经理也知道对方没有履行能力,当时还有一家公司作为上述欠款的还款担保人,现在也资不抵债。李经理一直在问,他到底该不该就这笔欠款提起诉讼?
笔者作为一位执业多年的律师,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这类问题,是不能为当事人做决定的。但是,作为一名律师有义务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理经验为当事人进行法理分析,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从律师角度来看,起诉与不起诉的利弊得失一言难尽。
一是不起诉。自己去要这是通常做法,省时省力,如果能要来就没有必要起诉;但是,如果债权人采取极端手段去要账或者找所谓专业讨债人员要账,这种方法弊端较大。轻者浪费钱财,拿到钱后要支出大额费用;重者处犯法律红线,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因要账而产生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案件比比皆是。这种要账方法正如常说的一句话“说得不偿失”。
二是起诉。债权人没起诉之前,手中持有借据、欠条是一张“白条”,能否得到法律确认不确定;而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通过生效判决书来确定债权债务关系,能更好的维护债权人的权益。而且,通过诉讼能够较好的实现债权人的诉讼目的:
1、起诉后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对于那些有履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财产保全的等诉讼措施案件处理效果较好。通常起诉之后,债务人会感到压力,动要求协商和解。因为,这种债务人一般会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对方不会起诉,或能拖则拖的心理。现实中对于这种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起诉后就和解还钱的占有一定比例。
2、法院依法判决后,债务人自动履行偿还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2016年-2017年生效裁判情况统计,人民法院民商事判决生效后,主动履行的达到50%以上,并且呈现逐年增高的态势;2017年当事人主动履行和通过法强制执行后,生效裁判债权得到实现的比例超过80%,比2016年增长10.29%反映出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的逐年增高的良好态势。
3、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采用的查控手段多样化,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手段多样化,可以强制债务人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认不履行判决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会进入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财产查询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自2014年12月开通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以来,已与3900多家银行、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工商总局、证监会、腾讯、支付宝、京东等16家单位16类25项信息完成了网络查控对接,并逐步完成对房产、土地等部门对接能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包括网络银行)、房产、车辆、船舶、证券、工商登记、银行卡消费和记录等被执行人所有财产的信息查询和控制。逐步做到在法院后台就能实施查询、查封,有效的提高速度和减少费用。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与公安、铁路、民航、银行、工商、腾讯、芝麻信用、支付宝等60家部门单位合作,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网络等领域进行信用惩戒,以及地方法院还采取对失信被执行人登报、在公共场所公示、与其居住地和单位联系等,来对其生存和活动空间最大限度形成高压态势,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也会受到牵连:其子女上大学可能被拒录、考公务员、上军校、航空院校等政审无法通过,这都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和就业,以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造成高压态势,以上全方位多角度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多举并措对欠债人施压,来促使其履行义务,这是个人无法做到的。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截止到2016年5月,已有10%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摄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对被执行人人身采取的措施:可以司法拘留(2018年1-9月拘留13.4万人),严重的刑法规定按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予以逮捕判刑(2018年1-9月判7281人)。
4、执行难,将得到有效解决。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罚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发【2016】10号文关于落实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部署,履行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充分彰显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2017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作出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2018年8月,上述单位联合山东省司法厅开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发布的《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及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相关事项通告》,该通告张贴于各个地市的公共场所等。以及各级法院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方针以及坚决完成最高院的要求,积极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问题敢于“亮剑”、善于“亮剑”;各个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打好强制措施“组合拳”,都有力的保障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有效的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
综上,笔者认为债权人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能够全方位多举措来维护法律尊严,使得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至于欠钱不还,该不该起诉这个问题,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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